地址: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电话:0755-25573889邮编:518040
-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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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附属工程;
3.设计单位具备相应建设、公路、水路、跌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
4.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7.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审查并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第三十一条;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7月22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中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95项。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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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资格证明(无需申请人提供,由气象局通过政务共享信息核验);
5.设计人员资格证明(1名注册建筑师、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复印件1份(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收)];?
6.设计单位资质证 [复印件1份(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收)];?
7.防雷装置施工图(详情清单见附件) [原件1份(收)];?
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中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95项。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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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资格证明(无需申请人提供,由气象局通过政务共享信息核验);
5.设计人员资格证明(1名注册建筑师、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复印件1份(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收)];?
6.设计单位资质证 [复印件1份(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收)];?
7.防雷装置施工图(详情清单见附件) [原件1份(收)];?
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中决定第二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95项。
-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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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依据: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
- 收费标准、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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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不收费
服务机构:深圳市气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27日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