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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1-09

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

  为避免、减轻台风和暴雨灾害损失,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为“注意级”信号,其含义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台风注意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台风最新动态。
2.渔排养殖人员做好渔排网箱等海上养殖设施加固工作,海上作业人员应遵照海事、渔政部门的防风指令或通知,做好避风准备。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为“戒备级”信号,其含义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台风戒备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台风最新动态。
2.做好各项防风措施,如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妥善安置窗台、阳台及室外的物品。
3.处于海边、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4.高空、港口等区域的户外作业人员应做好防风准备,注意操作安全,视情况暂停作业。
5.渔船及渔排作业人员应遵照渔政部门的防风指令或通知,立即回港或上岸避风;商船及海上作业人员应遵照海事部门的防风指令或通知,尽快到锚地或避风区避风。如在海上遇险,应立即拨打12395向深圳海上搜救分中心报警求助。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为“防御级”信号,其含义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台风防御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台风最新动态。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仍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保障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安全。
3.考虑到员工的安全,建议用人单位停工(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并为滞留在单位的员工提供保障安全的避风场所。
4.会展、农贸市场以及滨海游乐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应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应停止,仍在这些区域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及时疏散、撤离或到安全场所暂避。
5.户外人员应关注台风和交通信息,远离大树、广告牌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杆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切勿接触被风吹倒的电线,避免在外逗留;如有需要,可咨询民政热线12349选择最近的临时避难场所,或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6.室内人员尽快做好各项防风措施,如加固门窗、有条件的可在玻璃窗加贴胶纸等,切勿在室内窗户附近站立,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并将置于窗台、阳台等处的花盆、杂物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因台风侵袭坠落伤人。
7.处于海边、危房、简易工棚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提前撤离到安全场所暂避。
8.高空、港口等区域的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
9.客船停航,所有船舶停止作业,择地避风;锚地船舶应加强值守;如海上遇险,应立即拨打12395向深圳海上搜救分中心报警求助。
10.机场、港口、车站、口岸可能受到影响,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为“紧急防御级”信号,其含义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台风紧急防御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台风最新动态。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3.考虑到员工的安全,建议用人单位停工(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并为滞留在单位的员工提供保障安全的避风场所。
4.会展、农贸市场以及滨海游乐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
5.户外人员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车辆应就近寻找安全场所停放;如有需要,可咨询民政热线12349选择最近的临时避难场所,紧急情况下可拨打应急电话求助。
6.室内人员务必继续留在安全场所,并检查防风安全情况,如加固门窗、有条件的可在玻璃窗加贴胶纸等,切勿在室内窗户附近站立,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并将置于窗台、阳台等处的花盆、杂物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因台风侵袭坠落伤人。
7.处于海边、危房、简易工棚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场所暂避。
8.高空、港口等区域的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
9.客船停航,所有船舶停止作业,锚地船舶应加强值守;如海上遇险,应立即拨打12395向深圳海上搜救分中心报警求助。
10.机场、港口、车站、口岸可能受到影响,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强风稍后将会突然吹袭,请务必继续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为“特别紧急防御级”信号,其含义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台风特别紧急防御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台风最新动态。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3.考虑到员工的安全,建议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并为滞留在单位的员工提供保障安全的避风场所。
4.会展、农贸市场以及滨海游乐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
5.户外人员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车辆应就近寻找安全场所停放;如有需要,可咨询民政热线12349选择最近的临时避难场所,紧急情况下可拨打应急电话求助。
6.室内人员务必继续留在安全场所,并检查防风安全情况,如加固门窗、有条件的可在玻璃窗加贴胶纸等,切勿在室内窗户附近站立,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并将置于窗台、阳台等处的花盆、杂物转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因台风侵袭坠落伤人。
7.处于海边、危房、简易工棚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场所暂避。
8.高空、港口等区域的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
9.客船停航,所有船舶停止作业,锚地船舶应加强值守;如海上遇险,应立即拨打12395向深圳海上搜救分中心报警求助。
10.机场、港口、车站、口岸可能受到影响,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强风稍后将会突然吹袭,请务必继续留在安全场所避风。
 

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为“戒备级”信号,其含义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或1小时雨量将达到30毫米)。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全市进入暴雨戒备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暴雨最新动态。
2.学校工作人员应关注暴雨预警信息,以便天气突然恶化时及时应变。
3.处于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关注降雨趋势,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户外作业人员做好防雨措施,或到安全场所暂避。
5.地铁、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特别提示:暴雨预警信号取消后,河道周边和危险边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区域的人员仍应注意加强安全防范。
 

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为“防御级”信号,其含义为: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1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 全市进入暴雨防御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暴雨最新动态。
2.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服从学校安排,学校暂停户外教学活动等,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3.户外大型文体活动暂停,旅游景点暂停售票,并对滞留人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户外人员应密切关注暴雨和交通信息,远离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杆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避免穿越水浸区域、接触裸露电线,导致触电;行驶车辆尽量绕开积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桥,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
5.室内人员应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关闭和紧固门窗,防止雨水侵入室内。
6.处于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地下空间、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到安全区域暂避。
7.户外作业人员应暂停工作,并到安全场所暂避。
8.地铁、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9.水库排洪河周边的人员应密切关注水库排洪预警信号,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0.机场、港口、车站、口岸可能受到影响,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暴雨预警信号取消后,河道周边和危险边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区域的人员仍应注意加强安全防范。
 

八、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御指引

(一)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图标及含义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紧急防御级”信号,其含义为:3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雨量将达到70毫米以上)。

(二)社会公众防御指引
1. 全市进入暴雨紧急防御状态,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查询暴雨最新动态。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保障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的安全。
3.考虑到员工的安全,建议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停工或推迟上班(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除外);已在室内工作的员工应做好安全防范;如果下班时预警信号仍在生效,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场所让员工暂避;已在上下班途中的员工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4.户外大型文体活动暂停,旅游景点暂停售票,并对滞留人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户外人员应密切关注暴雨和交通信息,远离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杆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避免穿越水浸区域,接触裸露电线,导致触电。行驶车辆应开启警示灯,并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涝等危险区域,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立即弃车逃生。
6.室内人员应立即采取防御措施,关闭和紧固门窗,防止雨水侵入室内。
7.处于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简易工棚、地下空间、挡土墙、河道、水库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应及时撤离、转移到安全场所暂避。
8.户外作业人员应暂停工作,并到安全场所暂避。
9.地铁、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10.水库排洪河周边的人员应密切关注水库排洪预警信号,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11.机场、港口、车站、口岸可能受到影响,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暴雨预警信号取消后,河道周边和危险边坡等次生灾害易发区域的人员仍应注意加强安全防范。


九、
若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同时生效,请根据正在生效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等级,参照相应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的防御指引,做好防御准备。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预发布信息时,请分别参照台风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的防御指引,提前做好防御准备。


十、
台风、暴雨影响期间,公众应关注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灾害防御、抢险救灾过程中作出的指挥和部署,当发现险情、灾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相互转告台风、暴雨预警信息。


十一、
咨询、求助及报灾方式

(一)关于水浸、洪涝灾情及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等相关问题,可向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三防办)咨询、求助或报告,电话:83071111。
(二)关于天气及预警信息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气象局,电话:12121,政务微博地址:http://weibo.com/szmb,http://t.qq.com/szmb121。
(三)关于学校停课等问题,可咨询市教育局,电话:82105639。
(四)关于交通事故、拥堵、封路等相关问题,可向市公安局咨询、求助或报告,电话:110、83162933。政务微博地址:http://weibo.com/shenzhenjiaojing(市公安交警局)。
(五)关于公交运营调度情况,机场、港口、车站开放或关闭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交通运输委,电话:83228000。
(六)关于临时避难场所分布及开放情况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民政局,电话:12349。政务微博地址:http://weibo.com/szsmzj。
(七)关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渔船回港等相关事项,可咨询、求助或报告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电话:83949279。
(八)关于船舶、海上作业人员避风、海上搜救等相关事项的咨询、求助或报告,可咨询深圳海事局,电话:83797011。
(九)关于深圳湾公路大桥开放或封闭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口岸办,电话:83394325。
(十)关于建议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电话:12333。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的咨询、求助或报告,可拨打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


十二、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